地上还有些未散尽的热气,坐着不甚舒服,可是他懒得动。南边的天上一团红雾,亮而阴惨。远处,似乎是由那团红雾里,来的一些声音,沙沙的分辨不清是什么,只是沙沙的,象宇宙磨着点儿什么东西,使人烦恼而又有些希冀,一些在生死之间的响声。他低下头不再看。想起幼年在乡间的光景。麦秋后的夏晚,他抱着本书在屋中念,小灯四围多少小虫,绿的,黄的,土色的,还有一两个带花斑的蛾子,向灯罩进攻。别人都在门外树下乘凉。"学生",人们不提他的名字,对他表示着敬意。十四五岁进城去读书,自觉的是"学生"了,家族,甚至全国全世界的光荣,都在他的书本上;多识一个字便离家庭的人们更远一些,可是和世界接近一点。读了些剑侠小说也没把他的"学生"的希冀忘掉了,虽然在必不得已的时候也摹仿着剑侠和同学打一架,甚至于被校长给记过一次,"学生"的耻辱。
到北平去!头一次见着北平就远远看见那么一团红雾,好象这个大城是在云间,自己是往天上飞。大学生,还是学生,可是在云里,是将来社会国家的天使,从云中飞降下来,把人们都提起,离开那污浊的尘土。结了婚:本想反抗父母,不回家结婚,可又不肯,大学生的力量是伟大的,可以改革一切:一个乡下女子到自己手里至少也会变成仙女,一同到云中去。毕了业,戴上方帽子照了像,嘴角上有点笑意,只是眼睛有点发呆。找事作了,什么也可以作,凭着良心作,总会有益于人的。只是不能回乡间去种地,高粱与玉米至多不过几尺高,而自己是要登云路的。有机会去革命,但是近于破坏;流血也显着太不人情,虽然极看不起社会上的一切。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?于是入了地狱,至今也没得出来,鬼是越来越多,自己的脸皮也烧得乌黑。非打破地狱不可!可是想打破地狱的大有人在。管自己吧,和张大哥学。张大哥是地狱中最安分的笑脸鬼。接来家眷,神差鬼使的把她接来,有了女鬼,地狱更透着黑暗,三天谁也不理谁!就着鬼世界的一切去浪漫吧,胆子不知为什那么样小,或者是傲慢不屑?谁知道!又看见了那团红雾,北平没在天上,原来:是地狱的阴火,沙沙的,烧着活鬼,有皮有肉的活鬼,有的还很胖,方墩,举个例说。